評選標準 被提名人的傑出成就及對香港工業和社會作出的貢獻。 參選資格 不設年齡限制,被提名人必須是從事工業的香港居民。評審委員會成員及主辦機構職員不得提名候選人或被提名參選。
其他 主辦機構、甄選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就「傑出工業家獎」各有關事項所作的一切決定均為最終決定,並對該等事項具有約束力。主辦機構得憑其絕對酌情權修改選拔規則和準則。主辦機構亦有權收回或撤銷任何已設及已頒發的獎項。
備註 有關評選工作及頒獎典禮將與「香港青年工業家獎」同時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