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名程序

提名對公眾開放,遞交提名表格無須知會被提名人。

評選程序

1. 初選 - 甄選委員會篩選全部提名,選出認為應當向評審委員會推薦的候選人。

2. 決選 - 評審委員會負責選出傑出工業家得主一名。

頒獎

主辦機構會與得獎人聯絡及索取進一步資料作宣傳之用。

得獎者及其提名人將獲邀請出席頒獎典禮,接受頒贈獎座及紀念品。

倘得獎者獲多位提名人提名,則紀念品將頒贈給最先將提名表格送交香港工業總會的一位提名人。